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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
养
犬
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养犬行为,维护公共秩序与环境卫生,保障居民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,营造文明、和谐、安全的居住环境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即日起,在城区全面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严格规范养犬行为
1.养犬人须自觉履行文明养犬义务,遛犬必须全程系牵狗绳,狗绳长度不得超过1.5米,主动避让老人、孕妇、儿童及其他行人,严禁放任犬只随意奔跑、追逐他人。
2.养犬人须随身携带清洁工具,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,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,杜绝犬只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。
3.严禁携带烈性犬、大型犬进入公园、广场、商场、学校、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,不得放任犬只吠叫扰民、攻击他人。
二、违规行为处罚措施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对以下不文明养犬行为,城管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:
1.遛犬不牵绳、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,责令立即改正,拒不改正的依法处以罚款;
2.犬只吠叫扰民、违规进入公共场所,经劝阻无效的,依法从严处罚;
3.因养犬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失的,养犬人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。
三、流浪犬只处置办法
即日起城管局将安排专人对城区内无主、流浪犬只依法予以收缴,统一送至犬只收容场所进行安置管理。广大居民若发现流浪犬只,可及时向社区或执法部门举报,共同消除安全隐患。
四、工作要求
文明养犬是每位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,希望广大养犬居民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,主动摒弃不文明养犬陋习,争做文明养犬人。同时,欢迎全体居民共同监督,积极举报各类违规养犬行为,携手共建整洁有序、安全宜居的美好家园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汝阳县城市管理局
2026年5月10日
依法养犬、文明养犬
外出遛狗要牵绳
犬只粪便及时清理
希望爱狗人士们都能
做一个文明的养犬人
来源:今日文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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